| Back |
|
Date: 01/17/06 |
| |
|
|
| |
|
|
| |
|
|
| |
本週資訊提要
|
|
| |
|
|
| |
1. (FYI) 僑教雙週刊2007年1月1日全新改版
2. (FYI) 96年度海外華文教師獎勵事宜
3:
(FYI) 僑務委員會96年度教材申請事宜--電子檔請改寄 cynthia@ccctecosf.org現況
|
|
| |
|
|
| |
|
|
| |
|
|
| |
|
|
| |
Email 1: (FYI) 僑教雙週刊2007年1月1日全新改版 |
|
| |
各位校長、老師,您們好:
僑務委員會為提供海外僑胞更完整的華語文學習資源,自2007年1月1日起調整「僑教雙週刊」版面內容,並全新推出「AP專刊」。
改版後的「僑教雙週刊」平面版除保留深受僑界喜愛之「語文學習」、「古今文藝」及「快樂學華語專刊」等版面外,另配合美國AP華語文課程,特邀請「美南AP中文教育推展小組」及「國立台灣師範大學」國語教學中心華語文學者專家全新編寫「AP專刊」,提供更多最新及豐富之教學資源。「快樂學華語專刊」仍以華語文初學者為適用對象,
程度設定為初級華語(Pre- AP之程度),約含200至300個常用生字及詞彙,以及12個常用句型等;「AP專刊」則以已修習一般高中外語課程,並欲修習AP華語文課程之學生為適用對象,並提供教授AP課程之華語文教師授課範例。
原第1版「僑教新聞」將改以電子報(Newsletter)方式寄送給訂閱戶,原第6版「創作園地」及第3、8版「數位專刊」則移至網路版。原「數位專刊」的4大主題,即「全球華文網路教育中心導覽」、「數位台灣藝文」、「數位台灣華語」及「網路師資交流園地」,則以每月1日及16日輪流登載2個主題之方式,持續提供讀者數位華語文相關訊息。
2007年起,電子報(Newsletter)之內容將更為多元,除提供僑教新聞、僑團文教活動及本會各項活動、參訪或開班訊息外,並將加入台灣教育或文化發展動態,例如各華語系所招生或開課訊息,讓您隨時掌握國內最新訊息;另將邀請華語文專家學者撰寫專
文,讓您分享學者專家們的教學心得。
無論您是華語文初學者、想進一步提升華語文程度者,或是華語文教師,皆可以在全新版「僑教雙週刊」中獲得您需要的資訊,更多元更豐富的內容,絕對帶給您不一樣的學
習樂趣。如需進一步相關訊息,亦可向本中心邱永芳小姐(408-747-0394)洽詢。
金山灣區華僑文教服務中心 敬啟
|
|
| |
|
|
| |
Email 2: (FYI) 96年度海外華文教師獎勵事宜 |
|
|
各位校長、老師,您們好:
僑務委員會為鼓勵海外各級華僑學校及中文學校(班)華文教師長期奉獻華語文教育工作,本(96)年賡續辦理海外華文教師獎勵事宜。檢送「僑務委員會海外華文教師獎勵要點」及申請表各一份(電子檔可自本會網站「華僑文化教育-僑校輔助好康A-海外華文教師獎勵」網頁下載運用
www.ocac.gov.tw),惠請符合獎勵條件之教師們於2月28日前將
「申請表」及「任教證明文件」寄至本中心俾便核轉僑務委員會辦理。謝謝。
本年申請案注意事項:
(1)須備齊各任教學校(中文班)出具之任教證明文件並註明任教起訖時間及服務年資,任教期間請計算至 95年12月底止。
(2)申請獎勵之華文教師以教授華語文課程為主,教授其他科目者,其教學語言以華語為限。
(3)所填具之申請表須經在職學校校長簽章再送至本中心。
(4)本中心聯繫電話: 408-747-0394(邱永芳小姐)。地址:1269 Forgewood Ave. Sunnyvale, CA94089
金山灣區華僑文教服務中心 敬啟
附件: 海外華文教師獎勵申請表,
僑務委員會海外華文教師獎勵要點
|
|
| |
|
|
|
|
|
| |
|
|
| |
|
|
| |
|
|
|
|
|